| 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文件 | ||
| 沪洗协〔2025〕31号 | ||
| 关于《绿色洗涤工厂评级规范》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 |
|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: |
| 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民政部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、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央网信办、教育部等部门《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市监标创发〔2025〕2号)以及《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,由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牵头申报的《绿色洗涤工厂评级规范》团体标准,经协会及标准委员会审查并讨论决定,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现批准立项。 |
| 请参与起草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与《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要求,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,加强组织协调,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,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,确保标准高质量,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相关工作。 |
| 为使立项标准的制定更具广泛性、更科学合理,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企事业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或个人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,详情可联系协会秘书处办公室。 |
| 联系电话:021-63214063、13370256879 (微信同号) |
| 特此公告。 |
| 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|